1、制定全校教育科研计划及有关工作条例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 |
2、指导全校专业建设、教育教学课程改革的实施工作,组织教育教学研究活动。 |
3、指导和管理全校的教育科研课题,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、监督检查、结项验收等管理工作。 |
4、组织全校性的学术研究活动(如科研论坛、讲座、优秀论文的评选、教学经验的交流等),负责科研经费的使用及科研成果的登记、审查及奖励。 |
5、根据教育教学需要,深入调查研究,为校长决策提供咨询材料。 |
6、组织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、教育科研知识和外来先进经验,组织开展全校科普活动。 |
7、负责全校教师论文发表的统计和奖励,编印本校教育教学论文集、学报及科研学习材料,收集、整理、发布各类科研信息。 |
8、负责与校外各级学术学会、行业协会、学术刊物编委等学术组织、机构和兄弟院校科研部门的联络工作,开展教科研合作与交流等活动。 |
9、负责组织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科研机构、学术组织的建设、评审及管理工作;做好专业负责人及科研骨干的管理和培养工作。 |
10、负责组织系部处室科研工作考核,教师科研工作量的考核,教师职称评审中科研工作的认定。 |
11、负责科研档案的整理与保管。 |
12、完成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