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《关于开展“思政课程”和“课程思政”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》

发布者:薛洋洋作者:薛洋洋发布时间:2020-01-13浏览次数:2055

各处室系部:

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、全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深入推进苏州市职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,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,使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协同发展,加快构建“三全育人”大格局,苏州市职教学会开展“思政课程”和“课程思政”专项课题申报活动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我校在编教师

二、建设内容和要求

(一)“思政课程”课题必须落实《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》(教社科〔20182号)。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创新,需要坚持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、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、建设性和批判性相统一、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、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统一、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统一、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、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。注重改进教学模式,提倡专题教学,注重从理论和实践、历史和现实、国际和国内的结合上回答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,探索形式多样、效果良好、受学生欢迎的教法学法,打造“配方”新颖、“工艺”精湛、“包装”时尚有特色的品牌课。鼓励制定实践教学计划,用好社会大课堂。

(二)“课程思政”课题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,在知识传授中注重强调价值引领,善于挖掘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并融入教学环节。充分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元素,形成体现“课程思政”改革思路的教学大纲、教案等教学文件,明确课堂教学目标,改革教学方法、评价方法。

三、选题要求

申报者可参考《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专项课题选题指南》(附件1),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基础,自行拟定研究课题。

本次研究课题,均为实践性研究课题。因此,在选题时要注意从微观入眼,切实可行,具有可操作性,避免空泛、不着边际。要注重研究成果的推广价值和借鉴作用。

四、申报课题评审程序

1.申报人按要求规范填写立项课题申报表(附件2)和汇总表(附件3),将电子稿报送科研处后,由学校统一送评。申报截止日期:2020221,逾期不再接受申报

2.市职教学会组织评审。从“申报表”填写是否符合要求、课题是否具有研究价值、课题研究内容是否具有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。专家提出评审意见和结论(分立项、修改后立项、不予立项三种结论),学会将“修改后立项”的意见发还申报校进行修改。

3.上交正式申报表。课题申报人对“修改后立项”类课题修改完善后,由申报学校会同“立项”类课题一并上报市职教学会(申报表纸质稿一式三份,汇总表一份及相应电子稿)。

4.职教学会再次对“修改后立项”类申报课题进行复审后,由市职教学会签署意见、加盖公章,并发文公布给予立项。

五、研究进度安排

本课题研究周期为2020年到2022年,具体进度如下:

120201月~20202月,课题申报阶段;

220203月~20205月,课题开题阶段;

320204月,课题主持人、课题组核心成员专项培训;

420215月,课题中期检查、分组交流;

520224月~20226月,课题结题验收阶段;

620226月,课题成果评比交流,结题材料归档。

六、课题上报

请各位教师抓紧落实本轮专项课题的申报及研究,相关材料及时报送。


附件1: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专项课题选题指南.doc

附件2:苏州市职业教育学会课题申报表.doc

附件3:苏州市职业教育学会课题申报汇总表.doc